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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39小类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浏览量:...       2020-03-26 17:42:34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生态环境局,神木市、府谷县环境保护局:

《陕西省第一批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试行)》)已经2020年第1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一、《目录(试行)》内涉及的14大类39小类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但不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二、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列入《目录(试行)》项目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遵守国家及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避免或减轻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并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
三、各市(区)生态环境局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新问题、新情况,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省厅将根据情况进一步调整完善。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陕西省第一批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项目目录(试行)


序号

行业

项目类别

备注

1

畜牧业

以家庭为单位且未达到陕西省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规模的项目

①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的相关建设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名录履行环保手续。

②规模参照陕西省《大中型家畜养殖场建设环境保护标准》(DB61/422-2008)

2

农副产品加工业

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型粮食加工和小型植物油加工(纯物理加工过程)、蔬菜清洗分装、茶叶加工、中药清洗加工切片

①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的相关建设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名录履行环保手续。

3

通用设备制造业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的仅涉及测试的通用设备制造业(涉及核与辐射除外)

③测试是指单纯元器件等测试的工序,且不产生废气或废水的测试等。

4

专用设备制造业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的仅涉及测试的专用设备制造业(涉及核与辐射除外)

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的仅涉及测试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涉及核与辐射除外)

6

仪器仪表制造业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的仅涉及测试的仪器仪表制造业(涉及核与辐射除外)

7

房地产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8

个人自建自住的非出售、非经营性质的自有房屋


9

公共设施管理业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储运及中转站


10

公共厕所;绿化、环卫、市政等道班房


1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不涉及土建及拆解、加工的个体经营的废品回收站(不含危险废物)


12

社会事业与服务类

环保、水文、生态、地质灾害、野生动物、水土保持以及气象等监测监视设施建设


13

城市公共绿化类项目(公共绿地)


14

公共安全监控、监测设施建设


15

校舍维修改造(不含化学、生物、辐射实验室等的改造)


16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的以下零售批发业项目:超市(且不涉及食品加工或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药店、书店、花店、服装店、音像店、便利店(且不涉及产生油烟的餐饮内容)


17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餐饮类项目:不涉及食品加工的餐饮场所和零食销售;不涉及产生油烟的甜品店、饮品店、咖啡店、蛋糕店等餐饮场所


18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不涉及餐饮内容的以下文化体育娱乐项目及教育活动:不含影剧院的图书、影视、动画等文化创意企业;彩票销售、棋牌、游艺厅、网吧、桌游店、桌球店;瑜伽馆、健身房(含游泳池);舞蹈、武术等培训、教育机构、早教中心


19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货币金融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务:法律服务、中介服务、心理咨询等;金融、商贸、财务等专业服务;


20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水纳管的以下居民服务、修理等服务业项目:家政服务、验光配镜、物业管理、快递营业点、文印店、缝纫店、不含喷漆的非机动车维修、个体钟表维修店


21

不含喷涂、写真机的广告字牌制作


22

利用现有建筑物且污水纳管的不产生危险废物的汽车美容、装潢服务(不含维修、喷漆工艺)


23

不涉及煎药、无住院床位的中医门诊部


24

单位、学校、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绿地、道路、停泊位、娱乐、运动健身场所


25

文物修缮


26

利用现有建筑且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的动物寄养、美容机构(动物医疗机构除外)


27

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监控监测系统安装和建设、管理用房修缮


28

水利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村级农户自用的塘堰、水渠、灌溉设施改造

⑤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第三条(二)的全部;第三条(三)中文物保护保护单位。

29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农村安全饮水设备

30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堤坝绿化提升、草皮种植更换

31

农业、林业、渔业

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整理、农田改造、农业种植、大棚种植

①以家庭生产为单位的相关建设项目,一旦形成规模化生产型企业,应按分类管理名录履行环保手续。

32

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四级(不含)以下公路(不含桥梁)建设、路面改造、危桥改造

⑥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二)、(三)中的全部区域

33

城市市政道路维修(不含路面拓宽)、养护设备;道路、公路照明、绿化等景观整治设备


34

城市现有市政管网、管道、管廊维修;110KV以下架空线路落入已有管廊项目


35

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企事业单位及小区内部管网建设


36

公路交通标志、城市管理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与拆除;其他市政设施更换和维修


37

选址不涉及环境敏感区且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⑥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一)、(二)、(三)中的全部区域

38

其他

工业企业大修(更换同等规模设备)、检修


39

仅投资主体发生变更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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