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抄作业”信用平台“交白纸” 环评乱象亟须重拳整治● 除环评报告书(表)编制存在漏评、质量差等问题外,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的信息也出现了造假情况● 深圳湾航道疏浚设备(一期)环评文件造假问题应当成为环评业界的一面镜子,无论是环评机构还是从业者个人,都应该时不时地照一照,别等出事才后悔莫及● 生态环境部强调,在公开通报处罚的同时,将继续以质量为核心开展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类别、重点信用管理对象的抽查复核比例和抽取频次,对复核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坚决遏制环评文件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抄袭门”事件一经公开,舆论哗然。生态环境部公开表态称,这一事件“性质十分恶劣”,已责成广东及深圳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坚决遏制环评文件造假和粗制滥造等问题,一旦发现建设单位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依法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环保法专家王灿发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正在酝酿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议在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时,从法律上加重对环评机构和个人弄虚作假的处罚。“深圳湾航道疏浚设备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本项目不会对湛江湾现有红树林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深圳湾怎么和湛江扯到了一起?原来是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写的深圳湾航道疏浚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然抄袭了湛江某项目环评报告。仔细翻阅在深圳市政府官网上公示的《深圳湾航道疏浚设备(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湛江湾”“湛江港”等在内,对深圳湾航道疏浚项目所做的这份环评报告书中,“湛江”竟然出现35次。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深圳市拟对现有的深圳湾航道进行疏浚,将目前的300吨级航道拓展到千吨级,因此需要将航道加深约1.5米。因项目施工地方在深圳湾红树林保护区限制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最后,通过分包,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负责编制这一项目的环评报告。据介绍,今年1月19日、3月3日以及3月1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陆续将环评报告进行了3次挂网公示,在第3次公示期间,公众发现了环评报告书存在抄袭的问题。3月28日晚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对深圳湾航道疏浚设备(一期)环评报告书涉嫌抄袭、造假一事开展调查,并在当天约谈了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和报告书的编制人员。3月29日,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深圳湾航道疏浚设备(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涉嫌抄袭情况的说明》称,经初步调查,这一项目的团队,“虽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开展了现场踏勘,调查和收集了深圳湾的海洋环境、生态现状资料,进行了相关数值模拟计算,但在部分定性分析部分,因采用我所以前完成的报告作为模板,并提交了未完成的报告过程稿作为公示资料,导致存在较多‘湛江’字眼等,部分分析内容中还有湛江及相关规划等内容。”4月15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对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抄袭门”事件公开表态说,深圳湾航道疏浚设备(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已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要求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目前,由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完成对编制单位的调查取证,案件进入立案处罚阶段。为避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孔雀免遭正在建设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破坏,2017年7月12日,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向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全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经指定管辖,案件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今年3月16日,昆明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立即停建,环保组织胜诉。但是,在环保组织看来,这个判决并不是“一锤定音”的判决,昆明中级法院按下的是“暂停键”。因为根据判决书,戛洒江一级水电站能否继续建设,要看生态环境部对这一项目的环评如何认定。环保组织有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收到判决书后,他们就向生态环境部递交了申请书,建议生态环境部依法撤销《关于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以及《关于责成开展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函》。环保组织指出,《云南省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未经周严地实地观察和科学调研,结论系综合分析文献”即主观认定电站建设不会对绿孔雀造成直接影响,属于重大失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也未对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苏铁的分布情况和数量进行详细调查,属于重大缺陷。环保组织还发现,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涉嫌弄虚作假。对于这一事件,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回应称,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在2014年环评文件获批后,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比如,2015年新命名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陈氏苏铁涉及相关区域;2017年后部分区域拟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等。这位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新情况,生态环境部及时组织了现场调研,开展了“三同时”监督检查,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要求,责令建设单位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在后评价工作完成前,项目不得蓄水发电。同时,生态环境部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科学、客观、依法的原则下,客观评估相关措施的有效性,并作出能否继续实施项目的相关结论;有关情况将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辛集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焦化、物流为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根据2019年9月1日发布的2019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榜单,辛集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名列第381位。无疑,这是一家大企业。针对这家企业4×200吨/天双梁式石灰竖窑和1×300吨/天双膛石灰窑项目升级改造,甘肃宜洁环境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辛集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这一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然而,近日,生态环境部在对2019年第三季度(第一批)环评文件进行复核时发现,甘肃宜洁环境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为项目所做的环评,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不符合相关规定。在未收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的情况下,直接得出“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主要大气污染物PM10、SO2、NO2、CO、O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的结论。今年3月31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了包括上述环评报告书(表)在内的15份环评报告书(表)存在的问题。事实上,不仅是环评报告书(表)编制存在漏评、质量差等问题,还有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的信息也出现了造假情况。例如,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广州、佛山分公司,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提交虚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符合性信息为手段,分别于2019年11月4日、2019年11月14日和2019年11月15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建立诚信档案”。据生态环境部介绍,在对2019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环评文件进行复核及必要的现场检查时发现,有15份报告书(表)存在环境要素或者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标准、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等质量问题。今年4月15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环评信用平台信息抽查情况。生态环境部指出,抽查发现部分单位和人员在信用平台提交的信息情况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有的单位在提交信息时,不负责任,未落实承诺事项,提交信息不准确;还有一部分人员在提交信息时随意性大,提交不符合要求的信息,甚至提交空白纸张,以假乱真。生态环境部表示,15份环评报告书(表)的编制单位以及编制个人均受到了处罚。其中,3家环评编制单位因编制的多份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分别被失信记分15分和10分,其他7家编制单位分别被失信记分5分。1名环评编制人员因编制的多份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被失信记分10分,其他18名编制人员分别被失信记分5分。失信记分情况将记入环评信用平台中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诚信档案中;失信记分10分以上的单位和人员被直接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对于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也公开了处罚结果,12家单位分别失信记分2分至9分;两人失信记分10分,直接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其他7人分别失信记分2分至6分。在公开通报处罚的同时,生态环境部强调,将继续以质量为核心开展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类别、重点信用管理对象的抽查复核比例和抽取频次,对复核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坚决遏制环评文件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更值得关注的是,4月15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在回应深圳湾航道疏浚设备(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抄袭门”事件时明确表示,一旦发现建设单位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依法对建设单位处50万元至200万元罚款,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3至5倍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业。专家指出,深圳湾航道疏浚设备(一期)环评文件造假问题应当成为环评业界的一面镜子,无论是环评机构,还是从业者个人,都应该时不时地照一照,别等出事才后悔莫及。
王灿发则呼吁,在对弄虚作假单位及个人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管理部门也要加强对环评单位及个人的监督,对环评报告书要认真审核。因审查不细出了问题,应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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